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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水中心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测项目督导

时间:2014-09-29来源:作者: 点击:
  

  为了解农村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测项目落实情况,促进监测工作的开展,2014年9月10日-19日,我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开展项目督导。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副局长贺青华和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李筱翠参加了海南省的项目督导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于4月和8月分别制订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和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和协调有关项目市、县开展监测工作。海南省于9月上旬印发了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和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实施方案,并根据各地检测能力,分片区组织、安排水质检测项目。另外,两省(区)还制订了水质检测实验室设备购置计划。督导省份正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督导的项目县监测管理规范、原始资料齐全、保存完整。但也看到,市级、尤其县级疾控中心水质检测实验室缺少相应的设备或设备老化;基层监测人员尤其实验室检测人员不足,现有人员检测能力有待提高;由于监测工作量的调整,部分项目县错过了枯水期水样采集;水质监测信息的利用还有待加强。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并利用好中央转移支付水质检测设备经费,改善实验室设备条件。根据基层实验室的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统筹安排水质监测点。由于市政供水管网延伸,农村地区尤其郊区使用市政供水的人口越来越多,今后在水质监测点设置上应统筹考虑;三是没有开展枯水期水质监测的县需要在10月-11月补做,确保完成今年的监测任务;四是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和水样复核,尤其氟、砷、重金属等毒理学指标超标的水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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