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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时间:2020-05-18来源:作者: 点击:
  

  为做好我单位2020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的通知》(中疾控教育发〔20203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工作于5月中旬开展,520日前第一志愿复试、521日开始调剂复试,调剂缺额数量和调剂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所有调剂考生,不分中心内、外调剂,均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 

三、复试工作要求 

(一)所有我单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我单位拟录取专业的复试。 

(二)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均须经我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前对考生的入学考试(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核查考生情况表上的照片与本人及其有关证件上的照片是否相符,核查诚信档案库中是否存在历年考试违规情况,合格者方可通知其参加复试,此项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63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考生通过远程复试系统或电子邮件提交。 

(三)实施细则 

1.实行差额复试。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报考本单位的上线生源情况、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数等情况,由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在第一志愿复试阶段,复试资格按报考我单位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专业的所有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确定。 

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20%,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 

2.参加复试考生应准备的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要求打印后手写,并粘贴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 

2)《个人陈述》,要求打印后手写并签字; 

3)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可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红章); 

4)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须查验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须2020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下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学历校验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6)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非必须)。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相关材料表格已在中国疾控中心网站(http://www.chinacdc.cn)公布,考生请登录网站查阅下载。 

资格审查材料通过远程复试系统或电子邮件提交。 

3.复试要求 

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侧重考察考生归纳分析能力、科研能力等,主要考核考生的表达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专业及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共70分。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动手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如实验技能、计算机操作、统计分析、软件应用、文献检索等,占30分。专业及基础知识、实践能力的考核采用口头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测试。 

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总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束后,复试专家小组将当场向所有考生宣布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4.复试组织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远程网络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系统将根据需要另行通知,原则上要求考生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1部手机和1台电脑或两部手机均可,复试中具体要求如下: 

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用于面试设备(拍摄考生正面):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或1部手机;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1部手机; 

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在考试过程中禁用通话功能; 

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复试中,考务人员可随时暂停复试,要求考生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考生应试环境。 

按照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使用收费标准(25/生·次)设置考生交费标准,我单位不另收考生的复试费用。 

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阅读考生须知(见中国疾控中心网站)。根据复试安排,共同做好网络测试工作,考生如无故不参加设备调试、复试,不与我单位联系,无故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故障者,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要对考生再次复试或对某复试环节重新复试。 

5.有关调剂 

1)调出考生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单位的考生有意调入到外校的,自行联系,并须通过研招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否则无效。 

2)调入考生要求 

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我单位拟录取专业的复试考核。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对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间进行调剂。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中心2020年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外校调剂复试。 

3)调剂基本条件 

a.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b.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30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2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126分。 

c.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d.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e.我单位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 

f.符合国家教育部和中心关于2020年研究生调剂的政策要求。 

4)调剂顺序 

在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如招生专业仍有缺额,将接受调剂生源。 

5)调剂复试程序 

我单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信息系统进行,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剂要求。 

申请调入的考生须在报名后将调剂申请(点击下载申请表式样)和资格审查材料(详见中国疾控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提交2020年硕士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送至指定邮箱。 

a.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查阅我单位缺额生源,申请调剂,调剂系统开放日期为2020520日至615日。 

b.我单位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告知复试事项。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为1:2 

c.考生回复同意,按时参加复试。 

d.复试结束后,我单位通过调剂系统将通过复试的考生置待录取标志并通知考生确认。 

e.外校生源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和我中心调剂函,在规定时间内向我中心提交考生试卷等材料。 

f.我单位在审核考生相关材料后,将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g.单位咨询电话:010-69718143 

6.有关录取 

教育部、北京市研招办、中心将对录取工作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落实各项招生政策的情况,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录取工作检查会议的审查之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学生(具体时间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部署执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体检 

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生的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体检项目详见体检表。 

体检医院可为考生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体检结果邮寄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3号;联系人:陈国良;联系电话:010-69718143 

8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在复试期间,中心及我单位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按照中心有关办法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接待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改水中心考生接待电话:010-69718143、电子邮箱:chengl@ncrwstg.chinacdc.cn 

改水中心综合办公室监督电话:010-69714436 

改水中心通讯地址:昌平区政府街13号,邮编:102200.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生院考生接待电话:010-58900361电子邮箱:zhaosheng@chinacdc.cn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58900224。通讯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邮编:102206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9. 本细则未规定的其它事项处理 

对于本细则未列入的其它事项处理,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 

2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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